作者:太子河区 点击次数:179 发布时间:2018-11-02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按照辽阳市政府《关于2017-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太子河区2018年继续开展农机秸秆全量还田深翻整地项目。2018年区农经局积极与市秸秆办申请增加旱田秸秆全量还田深翻整地补助项目面积,在原有1万亩基础上增加1.5万亩,2018年太子河区秸秆全量还田深翻整地补助项目共2.5万亩。为补助试点工作的规范、高效、廉洁实施,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以各级财政投入为引导,提高农民开展旱田深翻作业的积极性,要结合实际,明确责任,创新方法,强化服务,完善旱田深翻作业补助工作的组织体系、技术体系和监管体系,不断建立深翻作业技术推广应用的长效机制。全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推广部门要同科研、农艺等部门密切协作,建立农机农艺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以提高深翻作业适应性为重点,强化技术集成,完善技术措施,制定作业标准,提高作业质量和水平。
二、补贴标准和质量要求
太子河区2018年农机深翻作业补助2.5万亩,补贴标准为每亩60元,总补助150万元。项目补贴资金由市财政与区财政按照6:4比例补贴。
根据太子河区土壤状况、气候和自然条件、农艺要求以及机具配备情况,按照节本增效和保障作业质量的原则,在征求农艺部门和乡镇管理人员、各村旱田种植大户、农机合作社等相关人员意见综合后确定,太子河区农机深翻整地采用单一深翻作业模式。作业牵引动力不小于165马力拖拉机,牵引机具为旋转犁。深翻作业深度要大于30厘米,要达到秸秆全覆盖,地表目测无秸秆残留。
三、实施对象
太子河区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全区范围内选取农机保有量高、农户积极性高、交通便利、秸秆回收压力大、土地板结情况较严重的村进行整村深翻,结合太子河区村级土地面积情况,采取整村推进为主,种粮大户优先,机场、高速两侧优先等方式安排深翻作业。
2018年太子河区秸秆全量还田深翻整地项目落实到祁家镇0.8万亩(飞机场、高速两侧优先),沙岭镇1.7万亩(高速两侧优先,含本辽辽高速两侧,延伸到东宁卫乡范围内高速两侧0.3万亩)。实际作业中,其他乡镇可根据本乡镇实际情况按照整村推进的原则提出项目申请,农经局在不影响项目实施的情况下可在全区范围内适当调整作业区域。
深翻作业补助项目实施对象为自愿开展深翻作业的农机合作社、农业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及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实施对象应具备相应农机作业能力和条件,农机合作社、农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单块作业面积要在500亩以上,实施对象(农机合作社)作业面积达到5000亩以上(含5000亩)。
农机管理部门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有利于技术推广的原则,合理确定实施对象和实施面积。实施对象要分别与农机管理部门和作业地块所在乡镇签订《2018年农机深翻整地作业补助合同》。实施对象在作业结束后应由作业耕地所在村出具地块作业情况证明。
四、核实验收和监督检查
按照省、市、区制定的实施方案、作业质量和技术标准等要求,我区参与秸秆全量还田深翻整地作业的机具要全部安装智能监控系统,作业地块面积、深度等信息以监控设备数据为准,并组织由区农经局、区农业执法大队、项目乡镇分管领导、农业技术人员联合组成的验收小组对深翻作业补助面积和作业质量进行全面核查验收,确保核查验收质量和补助资金安全。对给自有耕地(流转耕地)实施的、作业量大的、有举报线索或有疑问的要加大核验力度,对于代耕作业的,雇机农户应自验作业质量和面积,对作业质量和作业面积存有异议的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全区核查验收结果要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要制定具体的监督检查方案,切实履行监督检查工作职责,加强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五、项目进度
(一)2018年1月1日--8月20日,秸秆全量还田深翻整地项目宣传、机具保有量、适宜深翻耕地摸底、统计阶段。
(二)2018年8月21日--9月30日,制定深翻整地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确认实施对象和作业补助合同签订等工作。
(三)2018年10月1日--12月30日,开展深翻整地项目作业,完成区级验收工作,区农经局整理验收材料向市级管理部门申请项目验收。
六、项目流程
(一)太子河区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区农经局确定实施项目乡镇、实施对象,签订项目实施合同。
(二)实施对象在秋收后及时开展深翻作业,完成一个地块及时上报所在乡镇,申请区农机管理部门验收,由区级农机管理部门申请区农机深翻整地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工作要做到每作业一个地块及时验收一个地块,要确保验收及时、准确。
(三)秋季农机深翻整地全部完成后由区农机管理部门形成验收报告上报市级农机管理部门,申请市级验收。市级秸秆全量还田深翻整地验收工作将在2019年春耕前进行,验收通过后由区农经局申请资金拨付,财政局拨付补贴资金。
太子河区农经局
二O一八年十月二十日